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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宣传文——柳林县城市形象标志、城市精神与城市宣传口号用于社会普及

作者:车型网
日期:2020-01-30 2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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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刘璐)为进一步提高柳林县城市形象,表现柳林独特的城市气质,扩大城市影响力。 柳林县于3月20日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城市形象标志、城市精神、城市宣传口号,2个月内征集城市标志作品187件的城市精神原稿916条、城市宣传口号原稿1994条。 经过多次筛选、专家评审,最终审议确定了柳林县城市形象标志、城市精神和城市宣传口号。

柳林县城市形象Logo主体以柳林红枣为背景,以红色为主色,是农业文明红枣的象征,体现了红色的文化基因。 运用印章篆刻“柳林”这个文字的表现手法,明确了柳林县深厚的文化基础。 刻有印鉴的祥云是柳林大写的首字母“LL”变化得到的,如火焰,如河流,火焰体现了柳林人民的火热和热情。 河流象征着柳林40里的颤河、母亲河黄河和历史潮流,体现了柳林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悠久的文明脉络。 Logo选择的黑、红、橙、黄、绿、蓝6种颜色,代表着“开放、繁荣、绿、文明、幸福”的新柳林和当地特有的国宝“优质主焦炭”。 整体造型线条古朴生动,张力充足,显示柳林县蓬勃发展的态势和勇敢开拓精神。

柳林城市精神:真诚包容,开拓前途。 柳林市宣传口号:枣香天下,诚信柳林。 城市形象标志是城市特有的识别符号,城市精神和城市宣传口号是城市人文内涵的体现,对提高柳林形象,凝聚全县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柳林县城市标志、城市精神和城市宣传口号的使用以政府性、公益性、非商业性为主。 为商业目的使用,向县委宣传部申请,征得同意后再使用。 图片展示了柳林县城市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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