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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文-公示! 江淮分岭国家风景道宣传文及标志征集结果出台

作者:车型网
日期:2020-02-07 04:24:12
阅读:

滁州江淮分水岭国家风景道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志设计公开招募活动中,活动组委会收到全国各地满足投稿要求的宣传口号应征作品1749件、标志应征作品129件。 活动组委选拔委员会认真选出上述两种应征作品,招募结果公布如下。

获奖作品

一、旅游形象宣传口号获奖作品

一等奖

“岭”秀江淮,是个了不起的“道”

二等奖

江淮岭秀看着滁州

一岭分江淮,山水秀滁

一等奖(三名)

岭分江淮,景秀滁

“岭”秀江淮,风景独为“道”

岭秀江淮,道观滁州

优秀奖( 4名)

江淮分水岭,醉美滁州景

岭秀新滁州,道尽江淮美

千里风景道,醉美分水岭

江淮如画,“岭”优天下

二、旅游形象标志设计获奖作品

一等奖(一名):

空缺

二等奖

(评选编号: 32-2 )

(评选编号: 25 )

一等奖(三名)

(评选编号:9-1)

(评选编号: 45 )

(评选编号: 82 )

优秀奖( 4名):

(评选编号: 46 )

(评选编号:5)

(评选编号: 30 )

0 (评选编号: 83-2 )

公示时间

2019年12月2日至8日(共7天)。 如果在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请联系活动主办方,确保不超过期限接受。

相关事项

1 .获奖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的原创作品,有关着作权、名誉权、隐私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对于存在上述法律问题和争议的作品,实际上取消了获奖资格并公告。

2 .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发表权、商标权归活动主办方(滁州江淮分水岭国家风景道建设工作指导组办公室、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有,主办方在后期各类旅游宣传推广中使用该作品时不支付报酬。 同时,获奖作品的作者本人不得在其他场所或场所擅自发表或使用。 主办者有权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3 .活动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设计改编(或者有权根据主办方的要求修改设计,深化设计),有权发表推广和相关活动宣传等,有权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获奖作品的商标注册。

4 .对公示没有异议的获奖者,主办方可以通过电话通知获奖者,获奖者也可以与活动主办方取得联系。 获奖者应在接到正式通知后15天内(在接到电话通知的时间内)处理完成获奖。 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获奖。 如获奖作者应征时无法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或者提供的联系方式错误导致主办方无法联系,则视为自动放弃,主办方概不负责。

5 .获奖者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可以自己标明他人用的标志),可以收到书签并收到复印件。

6 .这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是活动主办者。

主办方联系电话: 0550-3216106、18805050501606

邮箱: czfjdbgs@163.com

滁州江淮分水岭国家风景道

旅游形象宣传口号与旅游形象

标志设计招募活动组织委员会

2019年12月2日

资料来源|滁州市文化旅游局

主办|滁州市文化旅游局

运输|滁州学院蔚然新媒体中心

小编邹烽

联系| chzu@qq.com (如果您感到侵权,请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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